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个人就业、培训意愿调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内政办发〔〕5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摸清我旗劳动力资源状况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掌握劳动力资源数量、年龄、文化结构、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地域等基本情况,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劳动力就业工作,将“保就业、稳就业”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旗就业再就业工作迈向更高水平。现将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个人就业、培训意愿调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调查时间:年1月1日--年1月15日。
2、个人就业意愿调查对象为:准格尔旗户籍人口、准旗常住(6月以上)人口、有意在准旗境内工作的外地求职人员。
3、培训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已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退役军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农牧区转移就业人员。
4、法定劳动年龄为:女16周岁—50周岁,男16周岁—60周岁。
5、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实体店;如参加培训,必须先注销《营业执照》。
6、单位全日制员工(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在本就业、培训意愿调查序列,无需填写。
7、培训学员确定培训工种、时间后;请认真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年12月30日来源: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