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的精神,加快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省省本级开展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
申请对象:最近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地在省本级的下列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补助金:
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享受期限: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领。
申领途径:
线上申请:
国家社保平台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