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过程中,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收取培训费、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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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 人才,充实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3名,其中无锡市体育局委托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7)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无锡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和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人员(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金,并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年7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年、年、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及研究生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2.工作年限以年7月3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如无合同,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记录计算。
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非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年7月31日,但须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环节)。
三、报名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6:00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