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由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报到证的用途包括: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如果毕业生没有落实可以接收档案、户口的单位,那么学校会把档案及户口根据生源地省市接收本省生源毕业生的规定,给毕业生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这种报到证抬头所写的机构,一般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人才。
报到证分两联,上联(本科是蓝色、研究生是红色)叫就业报到证,本人持报到证去单位报到,交到单位;下联是白色,要放档案里面永久存档的。报到证在确认毕业方向、证明学习经历、迁移户口,调档、入职手续、评职称等方面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也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