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4月8日讯(记者林焕新)为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就业工作服务水平和数字化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在“新职业网”和“智慧就业”基础上,全面升级推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就业平台”)。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推广使用“就业平台”。
“就业平台”是教育系统及有关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指导与就业管理的综合性平台。平台包括PC端和移动端,提供多样化服务。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平台提供就业意愿登记、简历填写、职位检索、职位推荐、专场招聘、网上签约、去向登记等求职应聘服务;提供职业指南、职业测评、师兄师姐去哪儿、风险防范提示等就业指导服务;提供重点领域、国际组织、应征入伍和基层就业等引导服务。面向用人单位,平台提供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通知、网上签约等招聘服务;提供毕业生生源查询、学历查询等查询服务。面向就业战线,平台提供就业数据报送、去向信息审核、就业统计核查、动态监测等就业统计服务;提供招聘岗位共享、招聘信息发布、招聘活动举办、工作任务派发、就业课程和岗位信息推送等服务。
通知提出两个时间节点。4月8日前,各地要建立本级大学生就业网站及本地各高校就业网站与“就业平台”连接。5月31日前,各地本级就业网站和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要与“就业平台”实现岗位信息互联共享,在满足本地本校招聘需求的基础上,与“就业平台”共享更多岗位信息;鼓励其他有条件、有能力的学校主动申请加入共享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平台”作为教育系统提供高品质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工作平台,鼓励届毕业生在“就业平台”注册。要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数字化能力,充分利用就业大数据,为促进就业和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作者:林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