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按照厦门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
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厦门市人社局发布
将依托就业登记系统
对疫情防控重点行业重点人群
进行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全市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后,应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手续;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于15日内为其办理离职登记手续。
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02
从年4月4日起,全市用人单位办理新增职工就业登记时,应做好新增职工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标记、分类和工作地点确认等填报工作。
03
从今日起至年4月15日前,全市用人单位应主动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