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对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建立我县健全的就业长效机制,根据缙政发4号文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初次核定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现将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4月15日—年4月21日共7天。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3139971-
附件:缙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清单5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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