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残联关于开展年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射阳县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年审对象
射阳县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02年审时间
年4月4日—年5月31日
03年审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搜索“按比例就业”进入界面或者直接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进行自助申报,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