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就业,如果对退休老人征收再就业的税,可行吗?这个问题其实主要是针对于退休老人,他有一部分人群愿意返聘到自己的工作单位,或者说是同类别的工作单位当中去继续工作,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有些年轻人就想作为这些退休老人来说,他不去过自己的养老生活,反倒是跟年轻人在抢一些岗位,实际上就加剧了,年轻人就业压力大的问题。
当然有这样的一个想法我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任何一家工作单位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如果说没有多余的岗位,那么他一般是不会再去新招聘员工,也不会扩大自己的招聘员工的总数,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增加自己员工的总数,就意味着会增加自己的用工成本,反而会降低自己的经营利润和效益,那么很明显工作单位,绝对不会因为没有编制而去招聘新员工,这样一来的话确实会对新人的这个就业产生一定的压力和影响。
但实际情况并不是我们大家所想象的,这样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就是说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绝大部分人甚至90%以上的人群,他们都不愿意选择继续工作,在自己的岗位当中去只有极少数的群体,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大概是不到10%左右的人群,他们才会愿意返聘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或者说去寻找一些同类的工作单位。
但是相对而言这一部分不到百分知识的群体它的占比是很小的,而且占有就业岗位的数量其实并不是很大,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不会对就业市场产生太大的影响,所以说我们作为年轻人来讲,完全是不需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而且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讲,如果说他们退休以后继续工作,即便是征收再就业税,也阻挡不了他们再就业的心情和想法。所以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当然退休以后返聘的退休老人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自己退休以后无所事事不知道干什么,那么这种人也是属于闲不下类型是愿意返聘的,另外一种就是退休以后他的退休金待遇并不是很高,可能不足以保证自己的晚年退休生活,所以还想工作几年来弥补自己退休金不足的问题,主要是有这样的两种老人。
但是我们作为年轻人来讲,比如说你要就业,你要实现自己找工作,那么基本上和退休老人的岗位之间没有任何的冲突性,因为毕竟作为新人来讲,他所从事的都是一些比较基层的低端的岗位,因为没有任何的工作经验,作为退休老人来说,即便是自己工作了一辈子不是在什么重要的岗位上,但是他们的工作经验很丰富,所以说应届毕业生是不可能拿来顶替退休老人的岗位的,所以这二者之间没有一个必然的冲突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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