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书记员、辅警公告
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拓宽用人渠道,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实际用人需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名、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书记员1名,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没拿到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不限、打字速度快;
2、辅警2名,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
二、工资、福利待遇及劳动合同签订
1、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辅警工资福利待遇: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五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三、招聘、报名程序、咨询、监督电话及考试要求
1、报名时间
年4月11日至年4月15日。
2、报名地址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耿马县客运站一楼)。
3、报名咨询电话
宏华耿马分公司:—
钟老师俸老师
董老师
耿马县人民法院监督-
刘老师
4、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者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耿马县客运站一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体检(体检费自理)合格后统一录用,试用期合格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五险。
5、面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即在试用期、合同期以及解除合同后,不能将工作中接触的工作秘密和案件信息通过语言、网络等方式向社会散播,对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违反协议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告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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