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委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召开,“人才新政40条”3.0版重磅亮相。
新出炉的《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政策受惠面更广、“含金量”更高,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政策大集成
“瓯越英才计划”重塑竞争力
“人才新政40条”3.0版的一大亮点,是对人才政策体系进行大范围集成和迭代升级。据介绍,“瓯越英才计划”系统集成了六大人才工程。
这些人才工程主要对“塔尖”予以政策倾斜。以 人才“瓯越鲲鹏计划”为例,对现有的院士、鲲鹏支持政策进行整合,全市计划每年引聚院士、鲲鹏人才5名左右,给予个人万元奖励和万元以上项目资助。海外人才“瓯越海智计划”则将给予国家、省级“引才计划”“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万元、万元、30万元不等的个人奖励,并将科研补助调整为薪酬补助。
范围大拓宽
新增“F类”覆盖大学生和技能人才
做高“塔尖”,也夯实“塔基”。此次出台的《意见》对人才分类体系进行了调整。在原有ABCDE类人才基础上,新增覆盖大学生和技能人才的F类人才,大大拓展了人才政策的覆盖面,形成了涵盖各类人才的完整人才认定体系。
《意见》提出,ABCDEF类人才凭“人才云”平台赋予的“人才码”,均可无障碍落户。同时,《意见》对人才子女入学、家属就业、人才落户、医疗保障等待遇进行优化提升。比如对选择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可优待照顾安排入学,并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意见》还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此外,温州人才院“编制池”诞生,将确定事业编制名左右,专编用于高层次人才招引,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明确事业身份。
内容来源:温州人社
更多内容、更多服务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