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及时研判就业形势、掌握就业创业工作进展、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信息报送流程、提升就业创业信息报送质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就业信息员队伍。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就业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的汇集和报送工作,并于年4月2日(星期五)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