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事项
(一)就业登记
申报条件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
3、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4、从事“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
(二)申报流程
个人自主到就业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就业登记或使用“四川e就业”进行网上登记。
(三)提供资料
1、单位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时,填写《四川省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基本情况表》和《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
2、个人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种“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填写《四川省个人就业登记表》,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2)身份证原件;
(3)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提供本人(雇主)的营业执照原件;
(4)从事灵活就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地证明;
(5)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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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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