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的来源成谜!甲通过了法考,去办理律师实习证,被告知:必须要有无就业证明。甲说自我承诺没有就业,自担责任还不行吗?得到的答复是:不行,这是上面规定的,不能更改!于是甲去问上面,上面没有回应,让直接问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说他们没有办理律师实习证必须要有无就业证明的硬性规定。具体要问各地自己是怎么规定的。强寒潮降临武汉,北风那个呼呼地吹!二、到哪里去开证明?经问询,说要到社区去开证明,甲找到自己所在的某市某区某街道某社区开无就业证明,但该社区拒不开具该证明。甲又问询,说那就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去开证明!甲想:一个民间社区组织都不给开证明,高大的行政单位还会给你开证明?过去了不要说开证明,估计连门都进不去!三、集中群众的智慧!最后甲咨询了几个人,他们给出了几个说法:1、当时去开该证明,社区也不给开,后来找关系,社区才给开!2、小伙伴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使出了各种各样开证明的手段!3、没必要一定到社区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去开证明,随便找个只要有公章的单位,哪怕是个体户和小店,盖个公章就行。结论:肆虐的神证明和奇葩证明,扰民害民,可以休矣!有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比单纯的收费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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