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没有双保险,大学生就业,就业协议不要

每一年大学毕业,总会有新闻报道,大学生跟自己所找的企业有一定的纠纷,有的甚至闹上法院,而最终还是这些学生遭殃。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这样的结果呢?就是学生对于一些协议不了解,导致最后因为未履行相应的责任,而赔偿违约金,甚至还会影响到自己的下一份工作。曾经有一位同学,在大四的时候,为自己的将来进行谋划;当然,这个时候有很多企业,也会来学校招聘,相对来说找工作好找一点。这位同学,成绩也不错,所以找工作还是很快的。但是这位同学一直想考公务员,然而公务员的录取结果,要等到第二年的5月份才公布,为了给自己的求职上一个“双保险”,他就在学校的双选会上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到了第二年五月份的时候,国家公务员录取结果公布,他也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公务员,于是就想跟之前的公司解除协议,但是该公司要求这位同学按照就业协议约定,交纳元的违约金。那么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呢,是否是合法的呢?如果说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就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这位同学应按照就业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这位同学的违约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及损失程度,以支持自己对违约金的金额主张。作为当事人的这位同学也可以根据此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仲裁,或者直接诉于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不管最终裁决如何,你可以想一想,对这位同学来讲,是不是白白的增加了许多烦恼呢。在我国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中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了个人意见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就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并领取新的协议书。因此,我们在签订协议,一定要注意注意看清楚内容,不然到时候惹一身麻烦,吃苦的还是自己。在这里,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给大家提几个建议:1、我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看清楚协议上是否有规定违约金,违约金应该如何赔偿。这里一定要看清楚,双方违约的如何赔偿的,有些会在协议上写明,乙方违约会如何赔偿,而不提甲方违约,应该如何赔偿。如果可以,就尽量不要写违约金。2、有些学校的协议,会有载明,学生如果考上公务员或者升学,此协议自动解除。这个如果有,可以在面试中强调一下。不然可能到时候,有麻烦。3、违约赔偿金是根据给单位带来的实际损失及损失程度来判断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的,所以即使违约了,违约金不是他想要多少,就是多少。这也是为何有些同学违约了,然后却没有企业来找你麻烦的原因。4、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指你在校期间至到企业报到这段时间有效的,那么你有其他选择,可以先去这家公司报道,报道后再选择离职(这条慎选)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hbyx/7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