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4月27日起,西安市全面取消报到备案手续办理。取消了我市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
也就是说,从那时起毕业生毕业后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档案可直接转递至单位所在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无需报到便可根据我市相关档案、户籍政策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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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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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私企外企等民营单位就业
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同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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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未就业
毕业生未就业(准备考研、出国留学、未找到工作),可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这里,局妹需要给各位同学提个醒~
▲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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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业,且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
如果已就业,且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此类档案按照“就业协议书”内单位地址投递;
如果档案需要投递至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则需要向学校提供准确的投递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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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是否到档?
●方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