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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重新就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是不是打

不会的!

本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期限,将与失业人员下次失业时核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知多D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重新找到工作

请记得及时办理失业待遇终止哦!

否则隐瞒重新就业的事实

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可是属于违法行为

动动手指头

即可办理失业待遇终止手续

步骤如下

步:登录网址

点击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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