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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畅通行淄博市举办就业创业政策

第十三期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了解淄博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用工成本,促进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7月24日下午,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开通线上“直播间”,一次性“打包”政策“红包”,面向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等服务对象详细介绍了就业、创业、引才三方面的政策标准,享受条件和享受办法等内容,并在线解答了网友提问的问题,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释放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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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大家阅读~

文字实录

01

就业登记如何办理?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服务--公共就业--就业登记--登录单位账号--人员信息维护--就业登记--提交--等待审核。

02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根据企业实际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给予返还,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年龄。

在疫情期间能够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如果是原享受补贴在年2月4日-年6月29日期间到期的,补贴期限延长至年的6月30日。补贴自动延期,无需企业申请。落实后通过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需通过邮箱提供延长期间银行代发工资证明即可。

03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答:就业困难人员分为8类。

1、有人员,即女40岁男50岁以上人员;

2、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8、享受 生活保障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两种途径。

线下认定,大家可以就近选择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可以。

第二线上认定,同样的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服务→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个人登录→补贴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交信息等待审核。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这个补贴是给个人的,还有就是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这个补贴是给用人单位的。

04

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有什么补贴?

一是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要求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其实际缴纳额的单位部分给与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这次疫情期间新出台的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中,将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扩大至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在疫情期间能够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如果是原享受补贴在年2月4日-年6月29日期间到期的,补贴期限延长至年的6月30日。补贴自动延期,无需企业申请。落实后通过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需通过邮箱提供延长期间银行代发工资证明即可。

二是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

05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认定

吸纳重点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适用人群: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 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06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

同时为申请人提供两种申报方式:可以到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领;也可以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实现“零跑腿”领补贴。

07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 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和每个岗位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08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市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并交纳房租),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两类实体注册时间须在年9月7日之后),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且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按照小微企业每年每户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为2年。

09

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

鼓励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40周岁以下留学归国青年来淄留淄市创业。大学生在本市内注册企业,入驻区县级以上创业平台或经区县双创办认定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选择不超过个 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10

创业服务活动

(1)创业训练营活动

—年,每年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以一对一咨询、理论培训、观摩实训和对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训练营活动。

(2)创业典型人物奖励

对“淄博市创业(创客)大赛”获奖选手,根据获奖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胜奖)由高到低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11

生活补贴

自年11月21日以后,高校毕业生来淄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次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博士生: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硕士生: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培养引进毕业5年内(截止到初次就业当月是毕业5年期内,下同)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学士本科生: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大专生:对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高职和中职毕业生: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5年内初次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12

购房补助

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生活补贴条件,在淄工作满1年以上,新购置住宅性质商品房的(未享受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本科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硕士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博士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13

亲情引才奖励

年11月21以后,初次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学籍毕业生或入职时父母有一方为淄博市户籍的毕业生,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签订1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工作或创业满1年,给予毕业生家庭1万元奖励资金。

14

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

驻淄高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备学历学位证书),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以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另行规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在年11月21日《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31号)下发后初次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工作满1年。每吸纳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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