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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重庆成立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培养数字经济人才

年“重庆英才·智汇北碚”行动25日启动,重庆市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启动仪式上揭牌成立。该园区旨在为重庆构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数字经济产业体系,解决数字经济人才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

重庆市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位于重庆北碚区蔡家智慧新城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园内,按照“一园多点”模式,即以产业园为核心,以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等合作共建单位作为分园区,统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企业、高校、职业院校,共同开展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和服务。

今年前4个月西安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

据介绍,年,西安市城镇新增就业15.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4%,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清零”。

今年1月份至4月份,西安市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同比增长40.6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6.71%;城镇登记失业率3.46%,低于控制目标1.04个百分点,就业形势稳中向好。根据陕西省一季度就业指标进展情况通报,西安市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2项工作指标完成总量及完成比率均居全省 。

为应对疫情影响,西安市政府成立了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积极落实“免减缓返补”援企稳岗扩就业组合政策。

03

惠及2亿人!四大举措支持灵活就业

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全社会创业创新蓬勃发展,目前个人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规模达到2亿人,为稳就业/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降门槛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条件的,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强扶持对自主创业、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了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万元。

去年,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了亿元,为个人创业发放贷款万笔。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

优服务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机构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

同时,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动态发布新职业,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促孵化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中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重点群体提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免费经营场地,优先满足重点群体个体经营需求。

目前,各地人社部门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达到了多家,认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多家,在提供经营场地的基础上,还通过落实政策、开展创业培训、组织资源对接等举措,扶持初创的实体发展。

04

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延长至年底

近日,人社部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9号)。

此次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重点是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延续实施八方面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位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2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补贴范围。

#3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4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5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6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7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

#8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年12月31日。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9政策实施期限

上述 至第七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年12月31日。对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鼓励各地根据就业工作需要,按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05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年经研发形成了一项计税基础为万元的无形资产,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制造业企业按%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年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在税前摊销。

具体到公司,假设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分10年摊销,则在年按照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在税前摊销17.5万元,年起按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在税前摊销20万元,如果按25%税率,换算成税款,每年多减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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