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调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公益中国援助定点白癜风医院 http://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6173182.html

通讯员徐燕记者傅凌波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54号),明确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元。10月18日起进行系统参数配置,10月27日正式启用。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元(月平均工资的%)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社保省集中系统10月27日17点后,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人员参保外的各项经办业务。

如今后国家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再按国家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当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按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元/月(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月平均工资)的6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

编辑刘金洋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3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