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公布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89号)规定,我省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下限为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为保障我区灵活就业人员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现将年度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缴费期
年9月5日-9月23日
二、缴费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不扎堆,避免缴费期间大厅人员聚集,请尽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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