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李梦君)近日,记者从省人才交流中心获悉,根据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通知要求,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原缴费方式停用,缴费时间截止到年3月31日。缴费标准,按照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元的60%至%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可在25个档次中自主选择(档次一经选定,本年度无法变更)。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人员,因疫情等原因缓缴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自愿缴纳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非全年的,带身份证在省人才中心二楼大厅缴费申报;年退休人员缴费以短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