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由于生活没有保障,如果能够提前退休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相应的条件实际上非常复杂,很难监管。
第一,下岗职工的年龄问题。下岗职工究竟什么年龄退休合适?听说年纪轻轻三四十岁,一旦失业下岗了就寻求提前退休吧?
一般来说,应当参照特殊工种或者是去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目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女同志45周岁、男同志55周岁。失去劳动能力退休是男同志50周岁、女同志45周岁。下岗提前退休,应当比失去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要晚一些,毕竟失去劳动能力退休更可怜。
第二,职工下岗失业以后,应当首先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职工生活的,不能说一失业就要寻求退休的保障,而是首先要寻求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保险,每缴费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连续最长领取时间不超过两年。今年由于新冠疫情,如果距离退休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可以持续领取失业金直至退休为止。
第三,下岗职工临近退休应当首先享受国家的促进就业政策。目前国家对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费的补贴。企业如果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保部分几乎全部由补贴承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政府会补贴个人负担部分地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缴纳部分的66%。
社保补贴,如果首次申请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话,可以延长到退休为止。
像这样的促进优惠政策,本身是国家帮助下岗职工就业的,下岗职工要首先享受完以后再申请退休,否则就失去了优惠政策的意义。
第四,下岗职工退休以后,如果实现再就业应当停发养老金,恢复养老保险缴费。
现在我们国家的就业失业与否很难监管,经常有人在自己亲戚朋友家的企业里参保缴费,是否失业说实话是自己说了算的。
如果能够退休领取养老金,肯定有会有大批的人首先办理失业领取养老金,然后再重新回到单位中打工。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就成了骗取养老金了。
养老保险基金本来就收支紧张,如果再通过这样的手段骗取养老金,所有职工的退休待遇都难以保障,这样的做法也是侵犯了其他参保职工的权益。
第五,还是要想办法杜绝劳动力浪费。实际上,按照马光远所说,如果60岁以前退休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老人60岁身体状况仍然非常不错,继续工作几乎没有问题。但是要被法定退休年龄卡到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也是不合适的。
应当抓紧放开自愿延迟退休的政策,也能够大大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
为了配合自愿延迟退休的政策,既要制定保障老年人就业的措施,还要完善高龄老人就业的工资指导。目前在一些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从来都是年龄越大越高的。
但实际上从日本推动延迟退休的做法来看,60岁以后延迟退休的公务员将只能领取60岁以前工资的70%左右。实际上,目前在日本企业中,绝大多数60岁以上的职工,只能领取到60岁以前平均工资的50%~60%。这也是对老年人就业的实际写照。
总体来看,提前退休肯定是很多人的希望。毕竟大家很明白,有了养老金保障以后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管是在家歇着还是就业。但是,现在领取养老金,实际上也是一种“大锅饭”的行为。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但是养老金调整以后会逐渐缩小差距,让所有人能够共享社会平均工资提升带来的养老保险收入增加的成果。
随着养老保险基金压力越来越大,国家再次放宽提前退休年龄的政策,几乎没有可能。国家即将推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就是一种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