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来问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出炉,会有什么具体影响。
这个问题很多即使是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恐怕也难说清楚,从实务上要讲清楚确实也不容易,因为养老金领取金额的计算本来就是“统筹”而来,什么叫统筹,就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池子里的钱多,就多分,钱少,就少分。
怎么分,有一个公式,这个公式里面有几个参数,缴费年限高,就多领,每个月缴纳的基数高,就多领,然后还有些历史遗留的福利,比如公务员身份退休、事业编退休和企业职工退休,用的公式也不一样,因此很多人同样工龄退休领到的退休工资不一样,就是这个原因。
那你想退休能多领,那肯定就是要做大这个公式里面某个参数,很多财经大V都会说,多缴多享受,这个道理是对的。比如同样条件下,交了50年的肯定比交40年的退休金高,在跨国企业里退休的很可能比民营企业的退休金高,人的一生的努力,很多时候就是为了将自己参数搞高一点,老来能多领一点。
但“个人养老金”触发的是“多交”里面的那个点呢?
这个“个人养老金制度”就与这公式里面一个参数有关:缴纳总费用。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单位代缴的,单位缴纳基准工资的20%,个人缴纳基准工资的8%,你缴纳到总账户里面的钱就有28%,另一种是没有单位代缴的,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情况,你需要缴纳去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乘以20%的一个数额,这个数额通常可以根据你个人的情况缴纳60%、80%、%、%、%缴纳。
但这个金额只有8%进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你要帮一个不存在的“公司”缴纳它那12%的部分,同等条件下没单位的人对于有单位的人来说承担的费用更多(灵活就业者要“帮单位”交12%,职工则有单位负责交20%),一般来说在总账户上的钱更少,退休金也会更少,退休后贫富差会加大。
个人账户里的钱在参保人过世后会返还余额给家属,公司缴纳的部分就归于统筹池,可以说个人账户里的钱才是真正自己的钱。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后,
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可能每月要交的参保费用少了,因为缴费上限如果不超过10元的话,折算到当地年平均收入应该平均数为元左右,约是一个四线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对大多数城市来说有较大降幅;
第二,这部分的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不再有一个“公司”分走12%不等的份额,会最大化保留个人账户的收入,也算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个政策的出台应该是应对当前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增加,疫情之下收入减少出台的惠民措施,既让失业且收入减少的人不至于断缴社保,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养老金账户保持有收入。
结论是,新政策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压力降低了,同时缴纳的钱也全部回到个人账户,充盈了个人账户总额,领取退休金时并不比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少,更显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