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已开始。目前,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并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缴费业务。现就缴费工作的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及档位
(一)缴费基数: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厅函〔〕号)精神,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元/年(元/月),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元/月。
(二)缴费档位: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70%......%之间设置25个缴费基数档位。
二、缴费档位选择
缴费人可根据省社保局《关于调整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青社服局发〔〕26号)公布的《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明细表》自主选择缴费档位,缴费档位每年只能选择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年底前缴清养老保险费,以便个人账户和利息准确记录入账,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缴费档位一旦选择并实缴,后期将无法变更,请您谨慎选择!
三、缴费方式选择
目前,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通了以下渠道,您可结合自身情况任意选择:
(一)个人手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