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以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为服务宗旨,积极回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诉求,破解群众集中反映的难点问题,扩大参保范围,创新服务机制。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达到32.4万人。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措施。目前,辽宁省内全面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外省籍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暂住证、本省跨市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就可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分7个档次,可以在7个档次(60%、70%、80%、90%、%、%、%)中自愿选择,多缴退休多得。
为让更多灵活就业群体受益,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市社保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汇集广大干部职工力量,加大力度落实我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针对重点参保人群,开展广泛宣传。通过与重点行业企业电话沟通、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宣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办理参保。
与此同时,为方便偏远地区群众办事,市社保中心将服务下沉,联合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与丹东银行,利用乡村大集,现场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保登记、缴费和制作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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